“我是一名外地来连的打工仔,曾因一时冲动故意伤害过他人,我曾有一个坚定的想法,不会交代自己的犯罪经过。可警察对我像亲兄弟一样,我真是太感动了……”4月3日上午,在开发区公安分局看守所,涉嫌故意伤害、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的犯罪嫌疑人郭某坦诚地说。
3月29日晚上,开发区公安分局海青派出所民警丛旭、华东在对外来人口进行盘查时,发现一男子形迹可疑,当民警把该男子的信息上网进行比对时,发现该男子在2月初曾伙同他人对一过路人进行殴打,造成过路人轻伤。
了解到此情况,两位民警立即将其带回派出所。由于害怕,该男子的身体一直不停地颤抖,在回答问话时语无伦次。见此情景,民警丛旭以温和的口气对他说:“你感觉身体不舒服吗?”该男子摇摇头。“你需要到医院看病吗?”民警华东接着问,该男子还是摇头。
这时,民警丛旭看到该男子穿着比较少,就把自己的大衣给其披上。看到民警对自己这么好,该男子的眼里噙满了泪水。该男子看到警察不仅真诚地关心他,还给他耐心讲解做人的道理。受到感动的该男子供述了自己的全部犯罪经过。
犯罪嫌疑人郭某,从黑龙江省的一个农村来到大连开发区,由于自己没有什么技术,一直靠打零工赚点生活费。2月7日晚上,他的朋友突然找到他,说自己被人欺负了,想对欺负他的人进行报复。看到自己的朋友被别人欺负,一向被别人认为非常“讲究”的他没有多加思考,立即同朋友一起将欺负其朋友的人痛打了一顿。经过法医鉴定,被打者左眼损伤程度为轻伤。供述完这起犯罪事实,犯罪嫌疑人郭某又主动交代了另一起犯罪事实。
由于经济上一直比较拮据,犯罪嫌疑人郭某为了尽快多赚点钱,在3月中旬,自己购买了电脑、打印机、塑封机等设备,在某小区暂住处伪造毕业证20余个、居民身份证10余个,获取赃款1000余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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