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讯江苏省大丰市人民法院近日受理了一起特殊环境污染纠纷案,陈某等4户居民状告相邻厂家的高频塑料热合机干扰其有线电视收视。
原告陈某、高某等4户居民与大丰某厂的塑料分厂相邻,此厂有数台高频塑料热合机。原告诉称,自塑料分厂生产以来,只要高频塑料热合机工作,产生的高频磁场不仅对人体造成损害,而且对原告的有线电视信号形成严重的高频环境干扰,导致左右相邻的4原告无法正常收看电视。原告请求法院排除被告对原告有线电视收视的妨碍,并赔偿损失2000余元。被告认为其在安装高频塑料热合机时已安装了防护装置,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,即使有也很小,并不影响有线电视的正常收视。鉴于双方对是否构成侵权产生争议,法院目前已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鉴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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